国际关系学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日期: 201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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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三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国关党发〔201316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扎实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和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等“三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三个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通知》(京教工办〔2012〕16号)和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2013年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任务安排》(京纪办发〔2013〕2号)的要求,现就我校具体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三个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学校上一阶段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基础上,以推进“三个体系”建设为主线,针对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加强制约和监督机制建设,推行信息化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构建符合学校特点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2013—2017年,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推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取得新的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重点,科学确权

    1.确定开展“三个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在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方面,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个方面梳理权力事项,重点是梳理、确认校级决策权,职能部、处的执行权,以及教代会、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权,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教学院、系决策权和执行权的确认工作;在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方面的重点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重点领域开展项目管理,完善监督职能的综合效能;在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方面的重点是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仪器设备采购为试点,推进网上办公,将监督纳入网络平台,搭建痕迹化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逐步推进其他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

    2.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宣传网络、校报及工作简报,邀请专家报告等多种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积极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全校教职员工对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工作认识明确、思想统一。

    3.明确职责并确定工作方案。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三个体系”建设工作由学校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三个体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由单位负责人或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和落实各项工作。

    (二)组织实施,建设“三个体系”

    1.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建设

    (1)编制决策权目录。决策权的梳理,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规定(试行)》、学校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专题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涉及学校人财物重要资源配置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此基础上编制《国际关系学院决策权目录》(试行)。

    (2)编制执行权目录。根据各处、部设置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职责,梳理执行权,明确工作名称、行使依据、执行主体等,编制《国际关系学院处、部执行权目录》(试行)。

    (3)编制监督权目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规,以及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梳理监督事项,编制《国际关系学院监督权目录》(试行)。

    (4)梳理工作流程,规范权力运行。根据编制的权力目录,按照各项权力的运行步骤,结合各单位前期编制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业务流程图,细化决策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定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再次确认廉政风险点的准确性。将各个环节的办理职责分解到相应的部门和岗位,对权力运行的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工作流程内合理分权,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解到不同的责任主体,重要事项由两个以上的部门或岗位通过独立履行各自职责来完成,加强同一流程内环节之间的制约。

    2.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体系建设

    (1)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落实《国际关系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国际关系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国际关系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信息(党务、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际关系学院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方式,增强信息公开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监督。

    (2)探索项目化管理。在重点领域探索项目管理,针对具体项目制定相应的专项防控方案,明确各岗位的防控责任,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效性。

    (3)发挥监督机制的综合效能。从纪检监察、审计、干部考察、述职述廉、舆论监督、教代会监督等方面收集风险信息,为进一步了解重点部位的有关情况、加强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提供决策依据,逐步探索有效利用风险信息的工作机制。

    3.推进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体系建设

    (1)推进权力网上运行。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仪器设备采购工作为试点,完善重点领域的网络管理平台,推进工作程序网上运行,逐步完善办理流程,控制程序,防止跨越环节办理,增强办理流程前后环节的制约。

    (2)研发风险防控管理信息系统。成立相关课题组,在重点领域选择一个项目,研发风险防控管理适用性控制程序,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效能。

    (3)注重廉政风险评估分析。将风险防控信息管理模块纳入已有的网上工作程序,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分析廉政风险信息,提高风险防控的有效性。

    (三)检查考核,防范廉政风险

学校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各单位“三个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并积极配合学校安排,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开展“三个体系”建设工作是我校前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延伸,各单位按照“谁承办、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从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开始,自下而上梳理权力事项,完善权力配置,强化风险防控。

   (三)各单位在建设“三个体系”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为下一步深化“三个体系”建设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31日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际关系学院纪检监督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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