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净化政治生态 守护桂林山水

日期: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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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净化政治生态 守护桂林山水

记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广西桂林市纪委监委

 

图为桂林市纪委监委干部在阳朔县兴坪镇对漓江沿岸大河背生态修复项目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唐艳兰 摄

  金秋时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遇龙河景区风景宜人。“多亏了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我们的灌溉水渠很快修好了,漓江景观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水稻也获得了大丰收。”当地干部群众感激地说。今年5月,阳朔县纪委监委按照桂林市纪委监委清单化监督要求,实地监督检查,发现水渠开裂,便立即督促县乡村振兴局立行立改维修水渠,为水稻灌溉、保护漓江景观创造了良好条件。

  近年来,桂林市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监督定位,深化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护航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一体推进“三不腐”。今年9月,桂林市纪委监委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

  “老板盗采山砂,山体千疮百孔。”去年年底,桂林市全州县咸水镇洛江村村民向相关部门举报。在相关部门抓获30多名盗采山砂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市纪委监委紧盯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6个单位、43名干部追责问责。

  今年1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向市委书记以及市委常委会汇报该案案情、剖析发案原因并提出意见建议。这是当地同步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与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的重要举措。同时,市纪委监委协助市委出台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意见,推动出台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10多项制度法规。

  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具有跨层级、跨行业、跨地区等特点,面临不少壁垒。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会同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室和所辖区县纪委监委,分别组建“室组地”联合督导组,合力推动相关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去年下半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和桂林市纪委监委组成的“室组地”联合督导组在检查漓江蚂蟥洲生态修复项目时发现,因地方领导存在“要等全部资金到位再整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错误认识,导致4000万元资金“躺在账户睡大觉”,没有及时用于生态修复。联合督导组严肃指出该生态修复项目推进过程中的慢作为问题,要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整改落实。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时调整建设方案,变项目整体推进为分步骤分阶段实施,先行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联合督导组跟踪监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抓紧拨付后续资金。去年11月,漓江蚂蟥洲生态修复项目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已经完成,后续项目如期推进。

  “室组地”联动监督打通了中梗阻,推动政治监督落在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具体工作上,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深化以案促改,开展政法、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风清气正。桂林市纪委监委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治理,一体推进“三不腐”。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党委书记唐某借给某老板150万元用于放贷。”2019年,桂林市纪委监委发现唐某放贷问题线索,研判这有可能成为治理医疗卫生领域腐败的突破口。后经查证,唐某用于放贷的150万元是医疗器械供应商李某送给唐某的。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发现唐某伙同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钱某、副院长刘某等人共同受贿超5000万元。

  为切实治理医疗卫生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桂林市纪委监委召开专题评议会深入剖析唐某受贿案,摸清了违规招投标、药品“回扣式”销售等“靠医吃医”腐败手法。同时,通过查采购清单、查药品清单、查工程项目清单、看利润空间的“三查一看”方式对市直7家医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医院领导干部在工程承揽、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采购中以权谋私等多个问题,依法留置了5家医院11名领导干部。

  在查办案件的基础上,桂林市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医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采购、基建、资金管理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完善修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等500余项规章制度。同时,市纪委监委还督促全市各公立医院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警示教育过程中,多名党员干部主动投案,其中仅南溪山医院就有156人主动说明问题。

  不仅在医疗卫生领域,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各个重点领域都积极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效能。去年11月,市纪委监委在提级办理全州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陈某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行贿人某公司老板谢某某与该县公安系统多名领导干部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专案组顺藤摸瓜,挖出该县公安局原局长谢某涉黑腐败问题,随后彻查全县公安系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桂林市纪委监委深入总结案件教训,剖析相关制度漏洞,督促该县开展公安系统教育整顿动员会并完善管理细则。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58名民警主动说明问题。

  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2017年以来,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3万件、涉市管干部500多人,并在政法、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全面优化政治生态。

  创新制度机制,提高过渡期专项监督质效

  在脱贫攻坚过程中,资源县委原书记韦某不顾高寒山区实际,强行要求县财政出资1000多万元建设600亩有机蔬菜大棚。结果蔬菜大棚被大雪压垮,菜农颗粒无收。

  韦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后,桂林市纪委监委深入剖析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决策不民主、过程不公开等突出问题,并从中汲取教训、摸索规律,推出了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事前报备、事中监督、事后报备的“两报备一监督”制度。责任部门梳理本系统重点项目资金,项目实施前,将资金分配和项目计划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备,项目完成后,将验收情况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纪检监察机关每季度跟踪监督重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情况,有效防范了资金闲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问题。

  2019年6月,平乐县交通运输局申报路况良好的4条公路为“畅返不畅”项目,违规获取补贴资金495万元。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在查验扶贫项目资金申报表时发现了这一问题,及时启动勘验复核,并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审查调查。

  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桂林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专项治理经验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实行补助资金项目一律在县级四套班子、镇党委政府、村(社区)、媒体公开的“四公开”制度,同时紧盯项目资金“躺平”“趴窝”、截留挪用、虚报套取等问题强化监督。

  2021年10月,资源县梅溪镇戈洞坪村村民李某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称村里的公示栏显示自己承包的修复公路及农田水坝的工程款是8.5万元,但到手却只有4.7万元,“还有3.8万元,到哪里去了?”县纪委监委很快查明4名村干部冒领工程款的违纪违法问题。

  桂林市纪委监委以“四公开”制度为抓手,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效衔接,大大提高了过渡期专项监督质效。截至目前,全市过渡期专项监督共查处腐败和不正之风241件,处分23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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