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每周要点——生活纪律篇

日期: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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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材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第72页至第73页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条例(第150条至154条)

二、要点解读

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修身正己提出明确要求,指出“生活是工作的基础,生活上做不到自觉自律,工作就难以做到清正廉明”,强调“端正思想品行,提升道德境界”,“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着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生活纪律有关规定,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锤炼道德品行,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以更好发挥党员、干部言行对全社会的示范效应。

一是反对铺张浪费,弘扬勤俭美德。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第一百五十条增写对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处分规定。勤俭节约,既是中华优秀传统美德的重要元素,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还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优良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对于党员是一项义务,也是一项纪律要求。党员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仅要体现在生产、工作和学习中,也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党员、干部在生活中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将损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条例》作出这一修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带头崇尚简朴生活,让勤俭节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是规范网络言行,带头维护公序良俗。《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公序良俗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健康发展的秩序和道德,整体体现一个社会的一般利益和一般道德观念,对社会公众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网络作为人际交往的重要媒介,已经成为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公众之间交流、接收信息的重要场所,具有公共属性。在网络上发表言论、开展活动等,同样应当以公序良俗为标尺。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应体现在线下,也应体现在线上。党员、干部带头在网络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引导社会公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党员、干部如果不注重身份和形象,在网络上恣意妄为、违背公序良俗,出现失德失范言行,极易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和群众强烈不满。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条例》充实完善对党员、干部不当网络言行的处分规定,就是要促进党员、干部慎独慎微、自省自警,在线上、线下都自觉遵守和维护道德规范,始终发挥表率作用。

小事小节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有人格。党员、干部必须重视生活纪律,将严格的自我要求落实到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之中,自觉树立良好作风,不断修身律己,带头营造和维护社会新风尚,塑造队伍良好形象。

三、重点对应案例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党员干部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生活纪律,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守好生活纪律底线。

(一)坚持尚俭戒奢的生活方式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警示案例:某省委原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杜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吃喝,频繁出入私人会所,生活奢侈、挥霍浪费,家风败坏、对配偶子女放任纵容。因严重违纪,杜某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底线提醒:党员干部遵守生活纪律,应当戒除奢靡的生活方式,不贪图享乐,远离低级趣味。必须牢记以下底线:第一,不得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一般而言,“生活奢靡”可以从购买高档消费品是不是党员干部自己合法收入、是不是超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标准很多、是不是多次购买来判断。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出入高档酒店吃喝,热衷于豪车名表,动辄挥金如土,消费行为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应认定为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第二,不得“追求低级趣味”。与文化、文明、道德相悖的趣味,是庸俗的思想情趣,通常是腐败的伴生物。以上行为构成不良影响时均以违纪论处。其中不良影响的认定以是否在当地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或者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为判断标准。

(二)廉以持家,培育良好家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警示案例:某省委原书记韩某自身严重腐败,并支持、纵容亲属利用其特殊身份擅权干政,谋取巨额非法利益。韩某的行为属于非常典型的“家族式腐败”,共有10余名亲属涉案,其妻子、儿女、弟弟乃至各种远房亲戚,都曾经利用他的权力为人办事,收受好处。严重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活,损害了当地政治生态,性质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韩某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底线提醒:党员干部要树立严格依纪依法管束、教育家人的观念,切不可因对家人、亲属疏于管理,导致家风败坏,应当牢记:第一,不得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当言行疏于管教、放任纵容。对家庭成员见利忘义、借权谋私等行径应当高度警惕,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党员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或是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人事安排,违反规定从业、领取薪酬,出现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以及违法犯罪的行为等,都属于失管失教之列。第二,坚守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原则,不在“亲情不可违”面前丧失原则,不在滥用权力维护亲情中沦为“阶下囚”,严防因失管失教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

(三)自觉维护公序良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三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警示案例:某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田某等人到广播电台商洽工作事宜。午餐期间,田某违规饮酒。餐后,田某与司机到省广电局停车场取车,发现自己乘坐的车辆被另一轿车堵住无法驶离。他拨打了后车车主的手机,对方没有接听,他便直接将后车上的雨刮器掰断扔到地上,然后跑到广播大厦楼里寻找车主,并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随后,保安赶来,将其带出了楼。车主张某听说自己的车被损毁,立即拦住准备离开的田某要求赔偿。有目击者称,“醉酒的男子先是坐在车里大骂,然后下车厮打张某。”张某被扯拽了20多米,胳膊多处淤青红肿。此事被报道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通过调查取证、核实田某违纪情况后,其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底线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生活纪律,行为举止首先要有公序良俗意识。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是一项法律原则。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其意在惩戒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举止要恰当,不得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引起广大群众或者社会舆论负面反映,给行为人自身名誉、行为人所在的党组织和单位造成不好的影响,损害党的形象。

(四)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四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警示案例:2017年8月2日清晨,因大雾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启动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应急预案,并设置查车点疏导交通。当日7时34分,有人在微信群里发布了警察查车的信息,提醒大家注意安全驾驶。7时45分,某镇民生中心原主任江某在微信群里先后7次发表辱骂警察的不当言论。江某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7年8月28日,该镇人民政府给予江某警告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底线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生活纪律,应当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严防行为举止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避免出现家庭和社会生活中行为不检点、失德失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避免酒后寻衅滋事、毁坏财物;避免诋毁抹黑革命先烈和先进模范;避免公然侮辱、诽谤他人,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违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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