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坚决纠正“四风”的通知

日期: 2016-09-13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秋、国庆将至,纠正“四风”又到了重要节点。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上级纪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拟于中秋、国庆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校纪委也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 严禁用公款收送月饼等节礼和电子礼券;

2. 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

 3. 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走访或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

4. 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5. 严禁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6.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7.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8. 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9.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10.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1.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12.严格执行党员干部离京报备和请假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教党[2016]39号),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保持强有力工作态势,严防“四风”反弹。党员领导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引导师生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的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

    校纪委将继续把关键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校纪委监督举报平台:http://duirap118.uir.cn/

举报电话:62861368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12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际关系学院纪检监督审计处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

邮编:100091

举报电话:00000

京公网安备 11040243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