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央纪委、上级纪委有关纪律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现将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
2.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基层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
3.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4.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的钱物、土特产等;
5.严禁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在祭扫活动中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8.严禁大操大办祭扫活动等事宜及借机敛财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保持强有力工作态势,严防“四风”反弹。党员领导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和封建迷信活动。
校纪委将继续坚守节点,采取明察和暗访的方式,努力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严肃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和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者,快查快处,严肃问责,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校纪委监督举报平台:http://duirap118.uir.cn/
举报电话:62861368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