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中央纪委深化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任务,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的做法,提出了《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和职责调整方案》。经报请中央纪委组织部同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市编办批准,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改革调整。
在这次改革中,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整合6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和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合署办公,信访室不再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牌子。
增设4个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设第七、第八、第九纪检监察室,组成9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级单位,第五至第九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
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更名3个内设机构: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更名为法规室;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撤销1个内设机构:撤销预防腐败三室。
组织机构链接:www.bjsupervision.gov.cn/xb_nsjg/c61-list-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