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纪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中秋国庆期间做到“十个严禁”,包括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详见《通知》。
中共北京市纪委
关于加大中秋国庆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
各区县纪委、监察局,各纪工委,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纪委(纪检处)、监察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纪委、监察处: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作风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中央纪委每逢重要节点,都释放执纪必严的强有力信号,表明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坚决态度。市委对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在中秋节、国庆节临近之际,为防止公款送月饼节礼等不正之风反弹,进一步巩固改进作风成果,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坚持“十个严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反“四风”每一个节点都是一场硬仗,必须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纪律规定,恪守“三严三实”要求,严防思想防线麻痹、纪律之弦松弛。节日期间,严禁公款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严禁通过电子礼品卡、电子提货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
二、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发挥表率作用,引导社会群众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回归节日的本质,共同营造朴实纯洁的节日环境。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落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坚决守住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条改进作风的纪律红线。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要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市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12388;举报网站:www.bjsupervision.gov.cn;举报信箱: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九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100161。
中共北京市纪委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