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抄袭十九大学习体会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日期: 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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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观新闻3月26日消息,近日,山东省威海市纪委通报了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中,两名基层干部在撰写十九大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时,有抄袭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


    通报中说,2017年11月,夏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郑鲁东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照宇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过程中,没有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撰写学习体会,而是从网络下载文章修改个别语句作为交流材料。郑鲁东、王照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样貌似不多见的通报案例,不觉间竟登上了新闻热搜榜单。其实,这样的情况在机关单位中并不少见:不少心得体会新瓶装旧酒,照抄以前的材料;有的网上抄袭的痕迹严重,东拼西凑;有的让下属代笔,个人签字署名就算完成任务……


    那么,从网上抄袭、拼凑学习材料以及心得体会,缘何会招致这样的党纪处分?这可以归因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去年底,内蒙古自治区也通报了一起类似事件,多名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通报中提及的问题之一是“对照检查材料造假”。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宏河镇党委书记云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既不亲自撰写也不认真把关,材料中引用早已废止的党规党法,套用外地单位名称;镇纪委书记康义、副镇长董俊珍、党办主任高升的两次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仅更换标题,内容基本一致;其他班子成员的两次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相同。工作人员在整理会议记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时从网上抄袭拼凑。


    通报指出,宏河镇党委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暴露出镇党委党的观念淡漠,对党内政治生活不重视不严肃,管党治党宽松软,党员领导干部头脑中缺乏纪律和规矩意识,材料造假,开会缺席,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暴露出县委对基层党的建设抓得不严,县纪委和宏河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实,县委组织部指导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党组织时有发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对照自查,严肃过好组织生活,坚决防止出现通报中的问题,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党章规定,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另一方面看,“写材料、发文件照搬照抄,编发新闻稿件东拼西凑、复制粘贴,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表现。”中纪委机关报曾发文指出,现实中有些朋友在QQ、微信组建“公文写作交流群”,分享党课提纲、迎检计划、改革方案、述职报告、心得体会等公文,供群友互相“借鉴”。有的人觉得各地的实际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都差不多,“共享”的文章换换地名、数据谁也看不出来。结果,文章改头换面、换装登场,形式主义文风悄然滋生。


    领导干部自己动手写对照检查材料,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关键环节。对照检查材料如同自画像,写得好,可以认清自己;写得不好,无异于算了一笔糊涂账,坑了自己,还耽误了别人。不少人在写对照检查材料时,感觉“脸红心跳、汗出如浆”,受到了思想洗礼和灵魂触动。也有一些人不写准写实,写出的都是些述职报告、工作总结,更有甚者,抄袭别人,拷贝网络。对此,确有必要把对照检查材料退回、要求修改甚至重写,以此督促这样的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回回炉”。


    说到底,改进作风还是要持续深入推进,无论是写心得体会还是学习报告,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真抓真学真改,而非生搬硬套、隔靴搔痒、敷衍了事。中纪委机关报文章指出,是否自己撰写,是否下足功夫做调研、听民意,是否真实反映了群众意见和谈心体会,是否查摆清楚没有遗漏,都是衡量对照检查材料好坏的标准。修改过程,其实也是受教育、受触动的过程。不要怕修改,不要嫌麻烦,一改再改,改好了,“治治病”的目的才更容易达到。

中共国际关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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